环境法概论课程详细信息

课程号 02930941 学分 2
英文名称 Introduction to Environmental Law
先修课程 无要求
中文简介 环境法学是法学的新兴、边缘学科,是法学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学科的前沿、热门课题之一。
本课程将通过案例教学和理论讲授相结合的方法,简要、系统地讲授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各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还对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讲授。
英文简介 Environmental law is an emerging interdisciplinary field in the science of law, and it is also one of the forefront disciplines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and natural sciences.
Through case study and theoretical analysis, this course provides a broad-based and systematic education on fundamental concepts, ideas, principles, and institutions of environmental law, major contents of specifi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sources conservation laws, and basic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开课院系 法学院
通选课领域  
是否属于艺术与美育
平台课性质  
平台课类型  
授课语言 中文
教材 环境法学第二版,汪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环境法治30年:我们成功了吗,汪劲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参考书
教学大纲 教学基本目的是:第一,了解和掌握环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第二,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和国际环境法规范的内容及其适用原则与方法;第三,提高运用环境法规范解决各类环境纠纷的能力。
1. 环境法的概念:(4学时)
就环境与环境问题的一般知识和相关概念、环境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等内容作一简要阐述,并提示环境法学作为法学和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研究的意义。
对环境法的定义与特征、环境法的渊源与分类、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内容进行介绍和讨论。
对外国环境法和中国环境法的产生、演变和形成进行系统地归纳和简要的叙述。
2. 环境法的主体:(4学时)
系统地阐述环境利用行为与环境法律关系的一般概念,从主体的环境利用行为着手分析公众及其环境权益、企业及其环境(社会)责任,同时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职能、我国环境保护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管理体制以及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于不服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的救济措施也做了阐述。
3.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
以国家环境基本法和单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统括性规范为主轴,阐释国家环境基本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系统地对预防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协同合作原则等环境法基本原则进行介绍。
4. 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4学时)
对环境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标准、环境与自然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费以及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有关的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等展开论述。
5. 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4学时)(期中考查)
从物质流污染防治和能量流污染控制两个方面,系统地对环境法中各单项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包括大气、水、海洋、化学物质、固体废物、物质循环、能源开发利用以及环境噪声、振动、放射性能量、电磁辐射、光照的污染防治和控制)的特别法及其行政管制措施展开阐释。
6. 自然保护的法律制度:(4学时)
从自然生态保护与资源保护两个方面,系统地对环境法中各单项自然与资源保护法律(包括野生生物保护、自然区域保护和自然资源法中开发利用资源的保护措施)的特别法规则及其行政管制措施展开阐释。
7. 环境侵害救济法:(4学时)
在分析环境侵害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论述环境侵害的民事责任制度(包括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责任承担方式和环境侵害责任的社会化),并结合各国环境法治的特点阐述环境侵害纠纷的行政处理与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的法律领域。
8. 危害环境犯罪:(2学时)
论述危害环境犯罪的概念及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阐释我国刑法有关破坏环境与资源保护罪对污染环境的犯罪、破坏自然资源保护的犯罪以及与危害环境行为相关的犯罪等规定。
9. 国际环境法与中国:(4学时)
围绕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和制度展开论述,在简要介绍国际环境法的概念渊源、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国际组织等内容的基础上,就国际环境条约与协定在中国的实践展开讨论。
案例讨论65%;课堂讲授35%。
期末考试:案例分析(开卷),60%
期中考查:模拟法庭(辩论),30%
平时成绩:结合课堂表现与参与互动情况等,10%
教学评估 汪劲:
学年度学期:17-18-1,课程班:环境法概论1,课程推荐得分:3.98,教师推荐得分:3.75,课程得分分数段:85-90;
王社坤:
学年度学期:16-17-1,课程班:环境法概论1,课程推荐得分:4.71,教师推荐得分:4.71,课程得分分数段:90-95;
学年度学期:17-18-1,课程班:环境法概论1,课程推荐得分:3.98,教师推荐得分:4.32,课程得分分数段:85-90;